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文章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毒品名称表述若干问题的意见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法〔2014224

     为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现对毒品犯罪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的毒品名称表述问题提出如下规范意见。

    一、规范毒品名称表述的基本原则

    (一)毒品名称表述应当以毒品的化学名称为依据,并与刑法、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毒品名称保持一致。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毒品名称进行表述。

    (二)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混合型毒品,应当根据其主要毒品成分和具体形态认定毒品种类、确定名称。混合型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一般应当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含量极低的,可以根据其中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较低且所占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混合型毒品成分复杂的,可以用括号注明其中所含的一至二种其他毒品成分。

    (三)为体现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对应性,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毒品常见俗称,可以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

    二、几类毒品的名称表述

    (一)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

    1.对于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状毒品,应当统一表述为甲基苯丙胺(冰毒),在下文中再次出现时可以直接表述为甲基苯丙胺。

    2.对于以甲基苯丙胺为主要毒品成分的片剂状毒品,应当统一表述为甲基苯丙胺片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为麻古”“麻果或者其他俗称的,可以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如表述为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等。

    3.对于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固液混合物、粉末等,应当根据其毒品成分和具体形态进行表述,如表述为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粉末等。

    (二)含氯胺酮成分的毒品

    1.对于含氯胺酮成分的粉末状毒品,应当统一表述为氯胺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为“K等俗称的,可以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如表述为氯胺酮(俗称“K)等。

    2.对于以氯胺酮为主要毒品成分的片剂状毒品,应当统一表述为氯胺酮片剂。

    3.对于含氯胺酮成分的液体、固液混合物等,应当根据其毒品成分和具体形态进行表述,如表述为含氯胺酮成分的液体、含氯胺酮成分的固液混合物等。

    (三)含MDMA等成分的毒品

    对于以MDMAMDAMDEA等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毒品成分的丸状、片剂状毒品,应当根据其主要毒品成分的中文化学名称和具体形态进行表述,并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下文中使用的英文缩写简称,如表述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片剂(以下简称MDMA片剂)、34-亚甲二氧基苯丙胺片剂(以下简称MDA片剂)、34-亚甲二氧基乙基苯丙胺片剂(以下简称MDEA片剂)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为摇头丸等俗称的,可以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如表述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片剂(以下简称MDMA片剂,俗称摇头丸)等。

    (四)神仙水类毒品

    对于俗称神仙水的液体状毒品,应当根据其主要毒品成分和具体形态进行表述。毒品成分复杂的,可以用括号注明其中所含的一至二种其他毒品成分,如表述为含氯胺酮(咖啡因、地西泮等)成分的液体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为神仙水等俗称的,可以在文书中第一次表述该类毒品时用括号注明,如表述为含氯胺酮(咖啡因、地西泮等)成分的液体(俗称神仙水)等。

    (五)大麻类毒品

    对于含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等天然大麻素类成分的毒品,应当根据其外形特征分别表述为大麻叶、大麻脂、大麻油或者大麻烟等。

                                    2014820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慈溪律师事务所
·慈溪市看守所地址
·慈溪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最高院关于审理生产、销..
·赵XX从盗窃罪到掩饰、隐..
·慈溪刑事律师的福音-慈..
·最高院研究室关于入户盗..
·外地人也可判缓刑(交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辩..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诈骗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