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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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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慈溪刑事律师  来源:  阅读:

  慈溪市看守所会见,叔叔指控当事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沈律师认为应该是赌博罪。
  赌博罪只判3年以下,开设赌场罪可判5年以上。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开设赌场有严密的组织构架,内部有明确的分工,有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等,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者确定。具体特点:(1)开设赌场通常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参赌人员可以自由加入,而聚众赌博往往以“熟人”为对象,拉拢特定人员参赌,通常不具有开放性;(2)开设赌场通常会形成相对稳定的“经营”模式,而聚众赌博多系临时聚集,赌局结束即解散,即使再次聚集,亦往往有一定时间间隔;(3)开设赌场往往表现为在一定时间内持续不断地开展组织赌博活动,这是其经营性的一个重要表现,而聚众赌博通常不会持续进行
  因为当事人只是聚众赌博,不具有开设赌场的开放性、经营性、持续性等特点。沈律师将与办案人员积极沟通,争取把罪名定性改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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